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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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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
早高峰的(de)地铁,谁不想一上车就舒舒服服地有个座位?嘿,有些人啊,脑袋(nǎodài)一转就动起了歪(wāi)心思,搞起了“5元占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(lípǔ)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当成自家的“聚宝盆(jùbǎopén)”,使劲儿薅羊毛!上海地铁运营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。 今年年初,一则“早(zǎo)高峰地铁卖座位”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。等警方一查,原来(yuánlái)这“5元卖座”是自导自演的一出“闹剧”。谁能想到,这当初自编自演的“戏码”,现在(zài)还真成了某些人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(jìrán)相关法律法规没明确禁止(jìnzhǐ)地铁“有偿让座”,按照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(yuánzé)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还有那么点合理性。但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(gōnggòngzhìxù)。 “有偿让座(ràngzuò)”和占用公共车位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啥两样(liǎngyàng),只是程度不同罢了。一旦公共资源变成了能买卖的“商品”,这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”,占到便宜(piányi)的其实是那些不劳而获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(rén),真正受到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 地铁(dìtiě)作为公共交通(gōnggòngjiāotōng)资源,它的存在(zài)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。地铁或者相关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(guīzhāngzhìdù)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,把针对(zhēnduì)地铁占座收费这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 同时,地铁方面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,加强巡查(xúnchá),完善监控设施,对那些不(bù)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劝阻就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(kě)千万别再让(ràng)这种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地铁上(shàng)重演了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的公共属性,让每一位乘客都能在公平、有序的环境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 来源:新民晚报(xīnmínwǎnbào) 作者:方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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